政府采购政策作用释放 外资企业发展有了新“后盾” |
||||
|
||||
|
||||
近年来,经开区财政金融局深入贯彻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的各项要求,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、提高政府采购效率,将政策作用充分释放,在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发力,助力外资企业公平竞争、健康发展。 按照财政部印发的《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》,针对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,旨在进一步构建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,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。 为保障内外资企业的平等参与权,经开区财政金融局采取多项举措,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。一是落实清理工作。督促指导各预算单位认真落实清理要求,确保政府采购中不存在设置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的情况,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。二是做好宣传引导。深入开展“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、优化营商环境”系列政策文件的宣传和解读,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,指导采购人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。三是加强项目管理。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事前、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,利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,通过对采购单位的采购意向公开、采购计划、采购公告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预警、定期排查、主动介入,提前掌握项目信息,规范政府采购行为。 为保障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权,经开区财政金融局着力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。一方面积极安排部署,研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,对工作任务进行分工,明确责任,安排专人严格按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。另一方面,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检查、工程项目选取中介机构合规性检查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检查、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等各类检查活动6次,聚焦政府采购领域中的突出问题,精准施策、举一反三、全面排查。通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工作,确保政府采购项目依法依规开展,持续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,不断提升执业质量,弥补工作短板,打造信息共享、公平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。 此外,本着公平公正、促进竞争的原则,经开区财政金融局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。禁止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的一系列不合理条件,明确要求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门槛限制企业参与采购活动,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,增强采购透明度。 下一步,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,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,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。 |
||||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|